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新闻动态     |      2023-01-07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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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12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3年1月12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披露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月13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以27.62元/股过户1,970,0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8%)。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自2022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2日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洁美科技股票。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在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可提前终止,由董事会和持有人会议协商决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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