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机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新闻动态     |      2022-09-29     |    编辑:admin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我们)作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审计机构,根据贵所于2022年8月31日出具的《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207)(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求,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需要会计师回复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落实,现将这些问题的核查情况逐一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用释义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一致,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8,068.90万元,其中24,367.87万元用于高端过程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9,205.98万元用于数字化升级及洁净化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12,495.06万元用于氢能及特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和12,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一营业收入主要由常规产品及高端换热器、核心反应器等重点产品销售收入构成,销售结构将逐渐向重点产品及特材产品倾斜,预计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为58,380万元,每年新增8,400吨的高端过程装备生产能力,较发行人2021年20,800吨的产能大幅提升。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单位售价均低于5万元/吨。项目一、项目二和项目三均未取得环评批复,项目三氢能研发中心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项目一常规产品和重点产品的具体分类依据以及在生产工艺、应用领域、销售价格等方面区别,结合本次项目一常规产品和重点产品产能规划情况、历史销售价格、同行业可比价格,说明项目一募投产品单位售价预测的合理性;(2)结合发行人行业地位、目前产能利用情况、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在手订单或意向性订单、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等说明项目一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3)项目三研发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可行性、研发预算及时间安排、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已取得或预计可取得的研发成果等,研发产品与现有产品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具有足够的人员和技术储备,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4)环评和土地手续办理最新进展,预计取得相关文件及用地的时间、计划,如未办理完成是否会对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拟采取的有效应对措施;(5)结合各类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金额、转固时点以及募投项目未来效益测算情况,说明因实施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6)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5)(6)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4)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项目一常规产品和重点产品的具体分类依据以及在生产工艺、应用领域、销售价格等方面区别,结合本次项目一常规产品和重点产品产能规划情况、历史销售价格、同行业可比价格,说明项目一募投产品单位售价预测的合理性。

  常规产品 塔器 用于执行物理过程及改变气体或液体混合物组成的压力容器,具备分离、提纯、吸收及精馏等功能 (环己醇装置-环己酮分离塔)

  容器 用于储存气体或液体的装备,用于保持介质压力的稳定 (ANT-12A型核燃料运输容器)

  普通换热器 用于将不同温度的流体进行热量交换,与高端换热器相比,在产品结构、材质、体积及制造工艺难度等方面要求较低,适应性和应用性能相对常规 (工艺冷凝换热器)

  重点产品 高端换热器 主要指深孔焊换热器、绕管换热器、折流杆换热器及多管板换热器等换热器,相对于普通换热器而言,其适用场景更为复杂,能够用于高温、高应力及介质有间隙腐蚀的情况,更能有效抑制换热器振动以及适应管壳程介质严禁混合等工况 (合成装置-循环气换热器)

  核心反应器 一种实现“液液”“气液”“液固”“气液固”等多种不同物质反应过程的装备,属于化工工艺生产线核心反应设备,具有产品结构复杂、材质要求高、体积大、吨位重、制造难度高等特点,能适应高温、高压、强腐蚀等工况 (BDO装置-一级反应器)

  项目一中常规产品主要包括塔器、容器、普通换热器等。重点产品包括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相对较高的压力容器,主要为高端换热器及核心反应器。与普通换热器相比,高端换热器具有工作环境更为特殊、生产工艺更为复杂、技术精度要求更高等特性,因此同等材质的高端换热器价格相对较高。公司拥有多年的高端过程装备制造技术及成熟的产品设计技术,在项目一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自身高端过程装备的生产能力和增强优化产品结构的优势。

  近年来,下游炼油、化工等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快,项目投资建设保持稳定增长;同时,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太阳能光伏、可降解塑料、核电等战略新兴行业发展迅速,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良好市场基础。随着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及公司自身的潜心研发,下游市场对高端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高端换热器及核心反应器的市场空间正逐步扩大。未来,公司将逐步加大高端换热器、核心反应器在自身业务中的比重,高端换热器、核心反应器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发力点。

  常规产品及重点产品均属于过程装备。从产品整体生产流程上看,常规产品和重点产品均需要经过“材料成型-机械加工-焊接-组装-热处理-试压-表面处理-检测”等环节,但在具体工艺细节的控制上,因产品应用领域、所需参数的不同,常规产品和重点产品存在一定差异。

  常规产品主要包括塔器、容器及普通换热器等,其生产工艺主要体现在成型、焊接等步骤内,其成型、焊接的质量、稳定性及方法,都关乎到压力容器的性能优劣。以塔器为例,如何控制设备筒体的轴线保持在一条直线上,是其生产工艺的重要体现。

  与常规产品相比,重点产品的生产工艺更为复杂。在成型、焊接的基础上,还需要考虑特殊材质、特殊焊接孔位、特殊内部结构、机械加工精度等问题。高端换热器往往需针对换热器中换热管的具体形式决定特殊的焊接方法及焊接参数,并对加工精度及清洁化水平等有着进一步的要求;对于核心反应器而言,因其需搭载特殊的化学原料进行化学反应,对于特殊材料的要求较高,故相应的焊接方案及前后反应工序的衔接与处理在生产环节中均需做出相应的应对,如尿素四大件(包括尿素合成塔、二氧化碳汽提塔、高压冷凝器、高压洗涤器)的生产环节,不仅需要针对尿素级材料进行堆焊和手工焊,其合成塔内筒热套工艺、人孔松衬工艺、检漏孔堆焊及钻孔等工艺都决定了其产品质量的优劣。

  压力容器的运用较为广泛,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各行各业对压力容器的需求正逐步增大。

  本次募投项目一中,公司所规划的常规产品在石油炼化、煤化工、天然气化工、核电、光伏、氢能等领域均能得到广泛运用。重点产品中,高端换热器更倾向于运用在天然气化工、核电及光伏等领域,而核心反应器则主要运用于石油炼化、煤化工及天然气化工等领域。

  压力容器的销售价格与自身材质紧密相关,不同材质的产品价格差异较大。公司所生产的压力容器为金属压力容器,原材料主要分为碳钢、不锈钢及钛、镍、锆、铜等金属特材,其中,不锈钢、特材等产品往往会与复合材料相结合,以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

  在价格方面,以碳钢作为原材料的产品价格最低,不锈钢其次,特材更高。特材因自身材料的特殊性,原材料成本较高,同时对焊接、检测等工艺有着更高的要求,导致特材对应产品售价较高。

  项目一中,常规产品及重点产品预测的销售价格系基于公司产品的历史售价,并结合报告期内具备代表性的产品合同定价所确定,相关定价具体如下:

  据上表,同等材质下,重点产品相较常规产品价格均有一定上浮,主要系由于重点产品的应用领域多为新能源、新材料及精细化工等领域,其生产制造过程对压力容器的稳定性、精度、体积等有着更高的要求,故销售单价较高。另外,特材材质不同和特材在不同类型产品中的比重不同也将影响产品的销售单价。

  3、结合本次项目一常规产品和重点产品产能规划情况、历史销售价格、同行业可比价格,说明项目一募投产品单位售价预测的合理性

  项目一整体设计产能为8,400吨/年,建设期为1.5年。T+2至T+4年为产能爬坡期,该期限内项目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0%、80%、100%。

  同时,未来高端换热器、核心反应器等重点产品是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故项目一产品产能将逐渐向重点产品倾斜,项目一满产后,高端换热器、核心反应器等重点产品将新增产能 6,720吨/年,占项目一总体产能比例的80%,占新增产能后公司总体产能的22.25%,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项目一的产能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注1:2022年1-6月,公司仅销售4套特材核心反应器,且均为PTMEG反应器,导致核心反应器特材销售单价与预测值存在一定差异。

  从上表可见,最近一年一期公司相关产品销售单价与项目一产品预测售价不存在重大差异。

  从上表可见,公司在手订单相关产品销售单价与项目一产品预测售价不存在重大差异。

  注:项目一建设期为1.5年,有3年产能爬坡期,达产后爬坡率分别为60%、80%及100%。

  据上表,项目一达产的T+2及T+3年,产品单位售价与同行业相比差异不大。满产后T+4年,项目一的综合产品销售单价为6.95万元/吨,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基于未来行业发展战略布局高端换热器和核心反应器等高端产品,T+4年,高端换热器和核心反应器产品占比提升导致平均产品单价高于同行业值。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年新增营业收入(万元) 年新增产能(吨) 单位售价(万元/吨)

  锡装股份IPO募投项目产品材质以碳钢、不锈钢为主,宝色股份IPO募投项目产品材质以特材为主。公司项目一产品预测平均单价与锡装股份IPO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

  就特材而言,公司项目一重点产品销售定价为20万元/吨,低于宝色股份,主要原因系宝色股份IPO时间为2014年,近年来整体市场环境已发生了一定变化,本次募投项目的特材产品单位售价系按照现有市场环境及公司过往订单情况确定。

  综上,从产能规划、历史销售价格及同行业可比价格的角度,项目一募投产品单位售价预测具备合理性。

  (五)结合各类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金额、转固时点以及募投项目未来效益测算情况,说明因实施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涉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新增固定/无形资产金额、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折旧/摊销方法参照公司现有会计政策制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主要涉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和软件的摊销,新增固定/无形资产金额、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折旧/摊销方法参照公司现有会计政策制定,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构成 新增金额(不含税) 折旧/摊销年限 残值率 折旧/摊销方法

  本项目主要涉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和软件的摊销,新增固定/无形资产金额、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折旧/摊销方法参照公司现有会计政策制定,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构成 新增金额(不含税) 折旧/摊销年限 残值率 折旧/摊销方法

  2、结合募投项目未来效益测算情况,说明因实施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入、净利润预测,实施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注1:现有业务营业收入-不含募投项目取值系公司2021年审计后数值,为94,813.70万元,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

  注2:现有净利润-不含募投项目取值系公司2021年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46.67万元,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注3:税率按照15%计算;

  注4: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或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将有所增加。经计算,项目满产后(T+4年),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合计金额占预测收入的比例为2.24%,对预测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为18.34%。随着公司未来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预计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及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有限。

  尽管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上述募投项目效益仍会受到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市场竞争及公司经营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由于项目从开始建设到稳定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且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经营管理不善,使得项目在投产后没有产生预期效益,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068.9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截至2022年7月29日,上述募投项目尚未开始投入。

  1、取得并查阅了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备案及环评申请文件、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复以及发行人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文件,并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详细分析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分类依据,获取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并结合历史销售价格、同行业可比价格分析本次募投项目预测产品售价合理性;

  3、获取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的测算表,对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等进行了复核;

  4、查阅本次募投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访谈相关人员,了解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括董事会前已投入的资金,获取管理层相关声明,并检查本次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是否用于募投项目。

  1、项目一常规产品及重点产品的划分合理,两者在生产工艺、应用领域及销售价格方面存在一定差异,项目一募投产品单位售价预测具备合理性。

  2、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将有所增加。经计算,项目满产后(T+4年),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合计金额占预测收入的比例为2.24%,对预测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为18.34%。随着发行人未来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预计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及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有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56%、30.02%、22.14%和23.48%,材料成本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76.03%、80.69%、77.85%和79.35%。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房屋及建筑物的账面价值11,757.45万元,土地使用权1,505.28万元。2020年4月,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杭州烃能科技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烃能”),持有其5.00%股权,出资额尚未实缴。杭州烃能主营业务为炼油化工等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工程技术试验发展,发行人认定其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并结合原材料价格走势、产品成本结构、产品定价模式、价格调整机制等,说明原材料价格波动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发行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采取的具体措施;(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及商业房产,如是,请说明取得上述房产、土地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安排,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3)杭州烃能与发行人目前阶段主营业务的具体协同关系,是否为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及通过上述投资获得新的技术、客户或订单等战略资源的具体情况,发行人未将该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规定;(4)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并结合原材料价格走势、产品成本结构、产品定价模式、价格调整机制等,说明原材料价格波动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发行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采取的具体措施。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材料成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运费构成,其中材料成本占比最大,报告期内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76.03%、80.69%、77.85%和79.35%。假设原材料的采购平均价格变动±10%、±20%,其他因素均不发生变化,原材料采购平均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经上述量化分析可知,假设其他因素均不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公司的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每上涨10%,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下降约6个百分点。

  2、结合原材料价格走势、产品成本结构、产品定价模式、价格调整机制等,说明原材料价格波动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碳钢板、不锈钢板和不锈钢管等,原材料材质主要包括碳钢和不锈钢等,原材料价格波动与钢材指数息息相关。2019年至今,钢材综合价格指数走势如下图所示:

  从上图可见,从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钢材综合价格指数逐渐上升,2021年上半年钢材综合价格指数呈现较快增长,2022年中开始钢材综合价格指数有所回落。

  因公司产品为非标产品,规格众多,不同规格的产品所对应的原材料规格不尽相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材质、规格、加工工艺根据订单需求变化进行调整,采购单价存在一定差异,故选取碳钢板Q345R和不锈钢板S30403就报告期内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注:市场价格取自Wind:304L/No.1 热轧不锈钢板:10mm:太钢价格。

  整体上看,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呈现一定波动,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如上表所示,公司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75%至80%之间,系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由于公司产品主要为非标压力容器设备,在市场上较难取得相同产品的参考价格,公司一般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模式,综合考虑客户性质、产品制造难度、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根据双方谈判或投标结果来确定最终合同价格。

  公司产品主要为非标压力容器设备,客户提出产品采购需求后,公司结合产品性质及实时市场情况等因素为客户提供产品报价,产品报价反映近期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市场因素,最终经双方协商确定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公司后续新订单产品价格产生一定影响,存在一定的价格传导机制。

  (5)说明原材料价格波动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定价以生产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进行产品定价,相关定价已考虑原材料成本变动因素。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日常跟踪大宗原材料价格走势,同时目前钢材价格已逐渐回落,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保持一致。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可以进一步扩大原材料采购规模优势;同时,募投项目尚需建设周期,公司届时可根据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情况进行产品定价。因此,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化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公司紧盯原材料市场动态,密切关注原材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变动及订单情况灵活调整原材料库存;积极寻找货源,并通过与大型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供货关系等方式,争取降低原材料整体采购成本;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及生产效率,加强生产成本控制。

  2、公司密切关注大宗材料走势,为投标报价提供指导意见,当大宗原材料价格走势不确定或预计上涨时,对已中标项目及时向上游供应商预定原材料,锁定原材料价格。同时积极争取与有关客户达成原材料波动调价机制的合同条款,当主材价格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进行报价调整,消化自身成本压力。

  3、公司继续加大研发力度,提升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树立产品的良好市场口碑,以提高公司定价话语权;此外,公司持续开展降本增效项目,认真梳理生产各个环节的能耗,提高原辅材料利用率,不断改进工艺线路,提高生产效率,以降低单位成本,多措并举降本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通过挖掘内部潜力,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大力压缩成本费用支出,提升利润空间。

  (三)杭州烃能与发行人目前阶段主营业务的具体协同关系,是否为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及通过上述投资获得新的技术、客户或订单等战略资源的具体情况,发行人未将该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规定。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杭州烃能成立于2020年4月10日,公司认缴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缴出资,杭州烃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 杭州碳氢科技研究有限公司(95.00%)、科新机电(5.00%)

  董监高名单 董事:闫斌(董事长)、陈华璞(董事)、史保全(董事)监事:闫琦(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闫斌(总经理)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仪器仪表销售;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增材制造装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发行人未将该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规定

  公司主要从事以重型压力容器为主的高端过程装备制造,产品主要应用于天然气化工、核电军工、光伏、油气工程、石油炼化、煤化工等领域,公司参股公司杭州烃能主要从事煤化工、石油化工所涉及的重油轻质化等工艺的研发及推广,其工艺技术亦多应用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等领域。杭州烃能与国内多家能源工程公司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对公司现有能源化工装备业务形成较好的协同效应。江浙地区系我国石化产业集群地,周边拥有上海漕泾、浙江宁波、江苏连云港等世界级石化基地,公司通过投资杭州烃能,有利于公司石油化工、煤化工领域市场开拓,加快客户资源积累。目前公司对杭州烃能的投资尚未实缴,正与其协商加快进程,争取早日实现具体合作项目落地。

  综上所述,杭州烃能与公司目前阶段主营业务具有协同关系,公司对杭州烃能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规定。

  (四)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6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对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界定如下: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2、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2年1月29日)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投资情况。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情形。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 产品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化收益率(%) 资金来源 是否赎回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持有期限短、收益相对稳定、风险相对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范畴。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综上,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亦不存在拟投入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安排。

  1、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分析原材料均价变动及成本构成情况,测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了解发行人产品的定价及调整机制,以及发行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采取的主要措施;

  2、查阅杭州烃能的工商信息,了解发行人投资杭州烃能的背景、投资目的、杭州烃能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协同关系,核查发行人未将该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规定;

  3、查阅《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及问答;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是否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逐项对比分析;

  4、查阅并复核公司未经审计的2022年6月30日财务报表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取得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资产负债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会计科目明细账及相关原始凭证;

  6、访谈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了解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是否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1、假设其他因素均不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每上涨10%,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下降约6个百分点。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采取有效措施以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

  2、杭州烃能与发行人目前阶段主营业务具有协同关系,发行人对杭州烃能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发行人未将该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规定。

  3、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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